外婆獨自撫養(yǎng)外孫女多年,父親是否要還"帶孫費"?法院這樣判...
汕頭濠江的小陳年幼時父母便離婚,她跟隨母親生活,母親病故后多年來一直由外祖母撫養(yǎng),生活費、教育費大部分也都由外祖母支付。因“帶孫費”意見不一,外祖母和小陳父親鬧上法院討說法。記者今日了解到,外祖母訴求最終獲得汕頭市濠江區(qū)人民法院支持。法院指出,在父母具有撫養(yǎng)能力的情況下,祖父母自愿照管未成年孫子女產(chǎn)生的生活費、教育費等必要支出,有權(quán)向父母主張返還。(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章程通訊員:粵法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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